陈大力在一场酒驾车祸中失去了女儿娜娜,法院判车主刘建国三年有期徒刑,陈大力却在一个月后的大街上遇到了逍遥法外的刘建国,二人拉扯中,刘建国中枪身亡,陈大力驱车逃跑。 陈大力被通缉,而他不再信任警察,没有第一时间前往警察局投案并解释凶手不是他,就在他不知所措之时,小女孩乐乐搭上了他的车,目的去丽江奶奶家。 陈大力看到乐乐,想起了娜娜,生出了保护欲,暗自决定无论如何先将乐乐安全送到丽江再说。 途中,陈大力在小卖店买东西时被无赖店主故意刁难,即将发生冲突时,乐乐走进来,递给陈大力一个警察证,成功吓唬住了店主,找回了面子。 驾车离开后,乐乐和陈大力畅快大笑,彼此似乎成了朋友。 另一边,乐乐的父母认为是陈大力绑架了乐乐,开始追缉陈大力,展开对乐乐的救援行动。 一次与同学丫丫的通话中,乐乐说漏了嘴,陈大力这才得知乐乐此行是离家出走,未经过家人同意,且奶奶家也不在丽江,陈大力非常生气,调转车头要送乐乐回家,乐乐却以跳车威胁。 陈大力停车后,乐乐袒露心迹,原来乐乐的父母要离婚,乐乐不愿意,却又无能为力,只好离家出走表明立场,乞求挽回局面,拯救父母的婚姻。 这时,乐乐的父亲也就是负责陈大力案件的警察徐正威给乐乐打来了电话。 陈大力与徐正威通话,徐正威不给陈大力解释的机会,劝陈大力放了乐乐自首,陈大力生气,反指责徐正威不配做警察不配做父亲,却在这时候手机没电了,通话结束。 乐乐为父亲说好话,陈大力既感动又羡慕徐正威有个好女儿,乐乐又问陈大力愿不愿意帮她一个忙。 徐正威正在追捕的路上,已经查到了陈大力的具体位置,这时候陈大力打来了电话,称他的确绑架了乐乐,要求徐正威与其妻子沈红菱一起去找他,徐正威答应,也要求陈大力不要伤害乐乐。 原来乐乐要陈大力帮的忙就是将计就计,承认绑架,并以此要挟她的父母签订一份‘霸王协议’,主要内容是一旦徐正威和沈红菱离婚,她的抚养权就无条件归陈大力所有,并且徐正威和沈红菱每年还得向陈大力支付一亿元的赡养费。陈大力觉得乐乐太狠。 徐正威和沈红菱以及其他警察一同赶到,在陈大力的要求下,二人走过去当场签了协议,而徐正威在签之前的一席心里话也让在场的几人为之感动,徐正威和沈红菱夫妻间的间隙似乎有了复合的可能。 乐乐感动失控,挣开陈大力跑向沈红菱,徐正威心下一紧,连忙回头对同事喊不要开枪,与此同时,一声爆响,陈大力倒地。 半个月后陈大力、徐正威、沈红菱、乐乐,四个人去海边度假,徐正威和沈红菱重归于好,乐乐也认了陈大力做干爹,其乐融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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