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泽宇,北京电影制片厂导演。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61班。曾导演的影片有《金陵之夜》、《警界英雄》及电视剧《遥远的驿站》(获五个一工程奖)。1983年3月和7月,北影厂任命钱江、张泽宇两人为《金陵之夜》导演。1984年11月26日厂方决定取消张泽宇的导演署名权。1984年末,张泽宇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1987年4月27日开庭审理。4月28日《人民日报》李凤鸣报道了此案。1993年4月1日法院审结,被告北影厂在《中国电影周报》上刊登经本院审核的启事,向原告张泽宇赔礼道歉,恢复原告张泽宇在影片《金陵之夜》中的导演署名,并向张泽宇支付剧本酬金及赔偿经济损失。北影厂上诉后,1993年7月24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民事调解书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,北影厂恢复张泽宇的导演署名并赔礼道歉,补偿经济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