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择中止妊娠本应是女性身体自由的一部分,可它的合法性却多数由男性批判的。 诚然,万般事物都需要规定界限作以平衡,不受限制的堕胎无异于对自由的另一种侵害;是以我选择pro-choice、我选择包容有限度的堕胎,但毕竟别国司法不容不相干者置喙,其中政府部门间的平衡、立法司法平衡、法官与民众间平衡更是我无法窥探的,各层意义上的boundaries还有待商榷。
选择中止妊娠本应是女性身体自由的一部分,可它的合法性却多数由男性批判的。 诚然,万般事物都需要规定界限作以平衡,不受限制的堕胎无异于对自由的另一种侵害;是以我选择pro-choice、我选择包容有限度的堕胎,但毕竟别国司法不容不相干者置喙,其中政府部门间的平衡、立法司法平衡、法官与民众间平衡更是我无法窥探的,各层意义上的boundaries还有待商榷。